關於前徵用工訴訟問題,韓國法院不斷做出判決要求日本企業賠償。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1單獨部裁判官在26日作出判決,確認了強制動員受害人A氏的遺屬對日本制鐵提起的賠償訴訟,判決原告方勝訴,要求日本制鐵支付1億韓元(約1070萬日元)賠償。
法院表示,“日本制鐵的行為與當時日本政府對朝鮮半島非法殖民統治以及侵略戰爭直接相關,是反人道的非法行為”。並且綜合考慮受害者當時的年齡、強制勞動所受的痛苦、身體和精神損害的程度,以及被告至今否認應承擔的責任的態度,最終決定了慰問金金額。
最高法院去年12月判決不承認日本企業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時效消失主張。此後,下級法院陸續作出確認徵用勞工受害人請求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