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ken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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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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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流版:新西兰的非毛利人政党提出法案,准备对决定毛利人一系列权利的基础性协议,进行”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化,遭到毛利人和毛利人
议员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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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起因得回溯到1840年,就是鸦片战争那年,当年英国为了殖民新西兰,和当地毛利人酋长们签订了一个《怀唐伊条约
》,至今仍在新西兰法律和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许多人都认为它是新西兰的建国文献。
该条约的英文版本和毛利文版本都包括3个条款。但由于该条约的制订人员和翻译人员缺乏法律经验,因此,条约的毛利文版本和英文版本在解释上存在着重大出入。
第1条论述的是统治权(Sovereignty)。英文版本说毛利人同意交出自己的主权或统治权(kawanatanga),交给英国王室。虽然英文版本中注明将权力完全移交给英国王室,但毛利文版本中却暗示毛利人与王室分享权力。
第2条涉及的是酋长地位(tino rangatiratanga)问题。毛利文版中许诺给毛利人更多的权力,允许他们拥有现有的宝藏(taonga)。英文版本是说允许毛利人掌控自己的土地、森林、渔场和其他物产。但在毛利文版本中,使用taonga这个词则暗示着对语言和文化等内容的拥有权和保护权。第3条许诺毛利人享有大英帝国臣民相同的权利,同时,其传统和风俗权利也应得到保护。
因为双方对条约的不同解释和理解,使争议一直持续到今天,新西兰的非毛利人认为毛利人拥有一系列特权,比如地方政府层面里设立了未经选举的毛利顾问委员会、毛利人商业公司执行特殊税务法律,毛利人还占据着大量的土地未进行开发。
于是,新西兰行动党提出《条约原则法案》(Treaty principles bill),旨在用立法的形式阐述怀唐伊条约的原则,并在适当情况下用于法律解释,准备对怀唐伊条约进行所谓的更公平的解读。
非毛利人认为这是平权,消除毛利人的世袭特权,实现人人平等,似乎没错。
毛利人认为这是削权,这些权利是他们祖先让渡了国家的治理权,和平组建政府,换回来的,而且这不是西方人常说的契约精神吗?当初双方没有约定以哪个语言的怀唐伊条约为准,毛利人按照毛利语版本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并无不妥,这似乎也没错。
这个事说明几个全世界通行的道理:
1、法律怎么规定的是次要的,谁来解释法律,怎样解释法律才更加重要。
2、只要有现实的利益冲突、分配不均,所有的历史性文件随时都可以不具备现实意义,所谓契约精神都是扯淡,最终决定各方利益分配的还是背后的实力差异。
3、人类所占据的总资源是有限的,任何团体、阶层想要多分配一点,就会不可避免的动了别人的蛋糕。
4、跟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是当代法,历史上的法律只能解决当时的问题,当年英国人、毛利人签约时,土地大家都够用,发展到今天,毛利人手里握着大量土地不开发,在非毛利人看来那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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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毛利议员的议会舞抗议,条约原则法案的表决被暂停,后续如何发展就得看双方谁拳头硬、谁嗓门大了。
新西兰全国的毛利人正在到处跳舞。
外国网友就这个事件进行了幽默的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