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生效引發申請者等人士擔憂,「應被保護的難民生命恐遭受威脅」。 《朝日新聞》、《日本經濟新聞》報導,過去的法令規定,難民申請結果出爐之前,官方遣返流程會一律停止。然而,新措施一旦生效,難民申請被拒第三次之後,若未提供相關資料當作應認定為難民的「合理理由」,官方可強制遣返。而「合理理由」包含母國發生戰亂等原因,提供形式不拘。 日本政府2023年在國會說明,已經收到強制出境通知但拒絕被遣返的外國人增加,於2022年底達4233人,之中有人為避免被驅逐出境而一再重複申請,因此要求修法。 而《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後也引進「監理措施」。收到強制離境通知的外國人過去原則上待在收容機構,修法後變成一邊在監理人的監督下生活,一邊辦理強制遣返的手續。日本官方將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收容必要性評估,以因應有逃亡之虞的案例。而監理人員也有義務應「入國管理廳」要求報告相關狀況,若失職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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