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的聲明新聞稿稱,今天,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對被稱為「NSL 47」的47名活動家和前政治家中的16人做出了判決。這47人被指控涉嫌參與顛覆國家權力的陰謀而被北京頒佈的《國家安全法》(NSL)指控。今天有14人被判有罪,2人被判無罪。被判有罪的14人將在晚些時候被判刑。其餘31人對指控認罪,等待判決。 該聲明稱,此案清楚地表明,香港當局如何利用北京頒佈的《國家安全法》(NSL)來扼殺反對派並將政治異議定為刑事犯罪。NSL 47案中47人只不過是尋求行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以及《中英聯合聲明》所承諾的言論、集會和政治參與自由權。 香港的判決只會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它傳達了一個警訊,即香港人再也無法安全和有意義地參與和平的政治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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