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飯店設施,長年為「顧客騷擾」所苦惱著。日本飯店以戰後不久於1948年制定的《旅館業法》為原則,禁止拒絕住宿。《民法》則以契約自由為前提,雖然飲食和服裝等服務業可以拒絕客人進入,但該法的制定是為了防止房客因疾病、飢餓、寒冷等倒臥死在路上。 在這樣的情況下,2020年左右,因新冠肺炎流行因而出現了要求重新修改的呼聲。雖然討論設想到了人們不遵守戴口罩等感染對策,但沒想到也涉及到了顧客騷擾。 日本於2023年12月實施了《旅館業法》的修正法,規定若出現「不當要求打折或賠償費」、「強逼員工土下座等過度謝罪」、「喝醉酒後要求員工長時間服侍」等情況的話,飯店能夠拒絕房客。 雖然對於飯店業界來說,能說是向前跨出了一步,但現在仍有不少得忍氣吞聲的情況,研判是因為修正法對於拒絕與解除契約等標準還不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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