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章:
同時根據在這裡獲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條:
https://zh.arslanbar.net/post.php?t=25253&p=1#FLOOR11
我應該是根據第三款「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被拒簽,同時中領館又根據附則的「對不予簽發籤證的,簽證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而拒絕解釋理由(以這種原因拒簽的他們肯定也不方便公開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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