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
登錄
|
註冊
首頁
>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吧
>
瀏覽帖子
回復帖子
|
取消只看樓主
作者共發了
4
篇帖子。
在中國,人大代表可以兼任官吏(例如市長)。
1樓
JosephHeinrich
2015-4-6 15:19
而在台灣,立法委員、縣/市議員兼任縣市長、區長則是不可思議、絕對不准發生的事情。
3樓
JosephHeinrich
2015-4-6 16:15
回復:2樓
所以那類人完全是「自己監督自己」。
4樓
JosephHeinrich
2015-4-6 16:16
所以,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職能行使情況堪憂。
6樓
JosephHeinrich
2015-4-7 05:39
回復:5樓
為數不少。
內容轉換:
不轉換
大陆简体
台灣正體
港澳繁體
马新简体
回復帖子
內容:
用戶名:
您目前是匿名發表
驗證碼:
看不清?換一張
©2010-2024 Arslanbar [手機版] [
桌面版
]
除非另有聲明,
本站
採用
創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
進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