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燕子
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0311190/answer/2716634823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粉丝提问】:请问北京博士后期间在京购房,和国企通过第三方公司签了劳务外包合同(无法提供高新技术证明,国企有人员限制因此不能直接跟国企人事签合同)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办理落户?
【老师解答】:出站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这种不符合落户北京。
【案例分析】:博士后落户北京只有一次机会,不要图央企或者国企这块牌子,而且与第三方公司签劳务外包合同,在国企工作,同工不同酬,珍惜落户机会。
【政策依据】
一、基本条件
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二)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三)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劳务派遣单位接收,并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就业的,不予办理在京落户。
(四)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
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希望对类似的朋友有所帮助,不明白的地方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