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心就好:
随手搜了几个我印象中当时舆论影响挺大的案子。
林森浩 2013年4月25日被捕,2015年12月11日执行死刑。历时2年7月17日
莫焕晶 2017年7月1日被捕,2018年9月21日执行死刑。历时1年2月20日
张扣扣 2018年2月17日自首,2019年7月17日执行死刑。历时1年5月
吴谢宇 2019年4月20日被捕,2024年1月31日执行死刑。历时4年9月12日
劳荣枝 2019年11月28日被捕 2023年12月18日执行死刑。历时4年零21天。
李凤萍(玉林护士杀医案) 2020年3月23日被捕,2023年2月23日执行死刑。历时2年11月
许国利 2020年7月23日被捕,2023年3月21日执行死刑。历时2年7月26日。
张波、叶诚尘 2020年11月10日被捕,2024年1月31日执行死刑。历时3年2月21日。
刘东(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 2021年5月22日被捕 2023年4月7日执行死刑。历时1年10个月16天。
温庆运(广州天河路宝马撞人案) 2023年1月11日被捕 2024年4月19日执行死刑。历时1年3月9天。
以上是常见的司法执行节奏。
从逮住人,到上刑场,短的一年多,长的两三年。
这中间,凶手该说的都让它说完去,该查的都给查清楚。
这样子把人送上刑场,才算得上明正典刑。
我们既然有那个自信,要建设法治国家,还怕几个已经在押犯人能翻天嘛?
这次徐加金和樊维秋被光速送上刑场,未免让人有点多想。
这证明我国司法系统,是存在VIP加速机制的。
那么谁可以加速?什么情况可以加速?
我只能用最大的善意去揣测: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影响极坏的案子可以加速。
//防抬杠:我不是说这俩混蛋不该死,它们该死,死一万遍都不为过。但是,这种运动式加速程序流程的做法,真的对政府公信力有益嘛?
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2021年8月10日已经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并上报最高法核准。
至今没有下文……
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宁波工程学院女生遇害案),2022年8月25日已经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并上报最高法核准。
至今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