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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最早可追溯至夏商周
時期的奴隸社會,以後各朝代都有過對學生實施軍訓的記載。 [1]
據記載,在商代,由於諸侯間戰爭增多,統治者對軍事訓練日益重視,除了對正規軍隊進行訓練外,還通過學校對各級貴族進行軍事教育。 [1]
從西周開始,官學分「國學」與「鄉學」,並有「小學」和「大學」兩級。據《禮記》《周禮》等記載,西周的大學,以習武為主,教師一般由軍官擔任。軍訓主要內容為習射,即學射箭,加駕馭五種戰車的方法等。這是我國古代最早對學生進行軍訓的記載,其中的「大學」,即以「六藝」為標準課程,「禮、樂、射、御、書、數」成為學生需要掌握的六種基本才能,其中的射、御,即為古代的軍訓,教師一般直接由軍官擔任。 [1]
《周禮·保氏》中記載:「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這是我國最早有關「學生軍訓」的文字記載。被後世尊為教育家的孔子,在教學過程中甚至將射御之術看得與禮樂教化一樣重要。孔子指出「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論語·子路》),把軍事訓練和教育提到了很高的位置。由於學校實施文武並重
的教育,所教學生大多文武雙全。例如,在孔子的3000弟子中,文武兼備者有72人。那時,人們都把軍事技能的高下,視為一個人是否賢能的標誌,所謂「射御足力則賢」(《國語·晉語》)。 [1]
春秋時期,對廣大「亦兵亦農」的普通國人來說,更主要的軍事訓練和實戰演習是通過參與田獵活動來實現的。除此之外,排演戰鬥舞蹈(「武舞」),也是春秋時期列國軍事訓練中的重要項目。參加武舞的人員,一般都手持戈盾,模擬作戰的基本動作,既用來激勵舞者本人和旁觀者的戰鬥激情和尚武精神,又促使參加舞蹈者熟悉作戰動作的要領,為實戰作必要的準備。 [1]
秦至唐宋「軍訓」逐漸被棄
秦漢之時,學校軍訓則開始走下坡路了。儒家學術逐漸被奉為正統,軍訓的職能弱化為一種禮儀程式。 [1]
其實,秦在建立統一政權之前,仍對軍訓十分重視。但統一政權之後,除加強邊防,用兵的機會變得很少。為防範平民造反,便下令拆除各諸侯國的城郭,收繳天下兵器,連老百姓家的菜刀也是幾家合用。 [1]
雖然秦漢時期學校軍訓蕭條,卻並未廢止,因為在地方學校教育中仍有軍訓的內容。東漢王莽執政時,每年春秋之際,經學家劉昆都會帶領500多名弟子習武,以致王莽懷疑其圖謀不軌,把他及家屬都關了起來。可見,私學以傳授經書為主,但也包括射御等軍事訓練的內容。 [1]
隋朝時,更是開始「偃武修文」大力削減武備,國家教育重點由學武轉為修文,科舉也開始成為主流。文、武分舉後,文舉不考武學,文人學子為謀取功名,無暇學習軍事,軍訓漸漸被棄之不顧。 [1]
唐朝在開國之初確立戰時重武、平時重文的國策,但唐朝的取士之法仍偏科舉,學校淪為科舉附屬品,軍訓廢止。 [1]
到了宋朝,興文教、抑武事的政策被推向高潮,武將地位被讀書士子全面超越。 [1]
清末民初「軍訓」時興時滯
清王朝以武功開國而得天下,開國之初舉辦教育是文武並重。從官學、國學到地方學,學校的課程多數是文武兼備,都開設騎射課。文科考試先試騎射擊,八旗子弟
武功不及格者不得考文場,這個規定極大地促進了學校軍訓的開展。風氣所及,民間也競相效仿。 [1]
然而,明、清初的學校軍訓終究未能從復興走向發展,這是因為程朱理學
仍是明清社會的顯學。終明一代,程朱理學都受到最高統治當局的極力推崇,仍是「半日讀書,半日靜坐」。 [1]
1894年,甲午戰爭的慘敗讓全國上下意識到「強兵尚武」的重要性。1902年,蔡鍔在《新民叢報》發表《軍國民篇》,倡導實行「軍國民主義」,對國民進行軍事訓練。同年,蔣百里
發表《軍國民教育》,正式提出學校增加軍事課程,請軍官教授學生軍制、戰術、戰略等國防知識。1906年,清政府正式頒布《教育要旨》,把尚武教育列入教育宗旨,正式頒布學校軍訓的辦法。 [1]
1912年1月19日,中華民國成立後,頒布《普通教育暫行法
》,明確規定「高等小學以上體操應注重兵式」。實行了具有國民黨特色的童子軍訓練制度,並規定了童子軍軍事訓練的內容和管理。 [1]
1912年9月,正式將軍事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令全國各學校注重軍訓。許多學校還組織了「少年義勇團」或「童子軍」,藉以培養學生的尚武精神和軍事技能,學校軍訓迅速展開。 [1]
然而,一戰結束之後,全世界興起一股反對戰爭的潮流,中國的軍國民教育思潮也一度衰弱。1919年,一項權威調查結果表明,教育界普遍認為:「現在歐戰
之後,軍國民教育不合民本主義,已為世界公認。我國教育宗旨,亦應順應世界潮流。」
1920年,全國教育聯合會議把「尚武」從教育宗旨中刪除。隨後,1922年頒發的《壬戌學制》取消了「軍國民教育」,學校軍訓又隨之停滯。
免軍訓證明其實也是無助!
民國時期軍訓不及格不能考大學
軍訓的重啟是在1929年,其時,日本對中國虎視眈眈,軍事教育重新受到重視。當年1月,國民政府頒布了《修正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其中規定,「凡大學、高級中學及專門學校、大學預科並其它高等以上學校,除女生外均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期內,各校學生應受連續三星期之嚴格訓練」。 [1]
1931年又頒布了《教育部關於高中以上學校加緊軍事教育的通令》。希望通過軍事訓練,「鍛煉學生身心涵養、紀律、服從、負責、耐勞諸觀念,提高國民獻身殉國之精神,以增進國防之能力」。 [1]
當時,所有大學、高中等學校的男生均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進行連續三周的軍訓,教官則由陸軍學校畢業生擔任。 [1]
訓練項目包括傳授軍事學識的技能和培養優良德性及生活習慣,前者包括學科和術科。學科有步兵操典、野外勤務、射擊教範、防空常識、戰車常識、衛生急救等。術科有徒手教練、持槍教練、測圖實施、彈藥射擊、夜間演習等等。 [1]
當時的軍訓成績考核極其嚴格,不及格的學生要隨下一屆學生重新訓練,若至畢業時仍不及格,則不准畢業;梵谷中以上學生軍訓不及格者,不得投考大學。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全國統一的軍訓中斷了,直到抗戰勝利之後才重新開始。 [1]
我國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真正走向正軌,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以後。1955年7月我國頒布第一部《兵役法》,第一次從法律上作出了在大學生、高級中學學生中進行軍事訓練的規定,並從同年冬季起,首先在北京體育學院、北京鋼鐵學院進行軍訓試點,後又增加了北京郵電學院等12所高等院校。在兩批14所高等院校中,進行了21個軍事專業課題的訓練。從1955年至1957年間,教育部、國防部依據《兵役法》的規定,又先後批准在全國127所中等學校進行軍訓試點。高等院校重點進行預備役技術軍官訓練;高級中學進行基礎軍事訓練。實踐證明,上述軍事訓練,對激發學生愛國主義熱情、增強學生的國防觀念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60年代初,經國務院批准,全國53個大、中城市的38所高等院校和70所高級中學或中等專業學校的一年級學生,進行了軍訓試點。1965年,根據黨中央有關大專院校學生到部隊當一段時間兵的指示精神,全國又有部分大專院校學生到部隊下連當兵。
20世紀80年代,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政治、經濟形勢出現了建國以來少有的大好局面,開展學生軍訓時機日趨成熟。
1981年中共中央下發第11號文件,指示高等院校要把學生軍訓納入教學計劃,部分學校恢復了學生軍訓。
1984年,六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並頒發了新的兵役法,把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單列一章,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學生軍訓的重視。
1985年,我國又在52所高等院校、102所高級中學(含中等專業學校)設立了軍事訓練試點。
1986年,中央領導同志強調,今後對高等院校新生要集中進行軍事訓練,過一段嚴格的軍事生活。軍訓試點的高等院校增加到69所。既不能不軍訓
1987年擴大到105所。為進一步搞好學生軍訓試點,國家教委、總參謀部、訓練時間、訓練內容、軍事教員的配備,以及學生軍訓的經費和物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推動了學生軍訓的迅速發展。也不可免軍訓的證明!
1996年,全國軍訓試點院校已擴大到157所,此外,還有很多非試點院校也根據自身情況組織學生進行了各種形式的軍事訓練,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有近500所高等院校和近3000所中等學校開展了學生軍訓,每年參訓的學生約佔年度招生的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