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實際上,育嬰假要由員工自行申請,非常受限於其職場環境。台灣的總工時在全球排名偏高、普遍有加班文化,若企業人力調度缺乏彈性,狀況就不樂觀。
今年34歲、在半導體業擔任財務的林小姐告訴BBC中文,她曾在依法提出「育嬰假」的過程中,受主管暗示「不要請得太長」、「別成為公司先例」;其申請直到其生產前一兩個月才正式通過,期間她相當焦慮,難以規劃孩子回家後要請保姆、送到托育中心、還是由她自行照顧。
「若延長為14週、要強制請滿的話,真的很尷尬,公司會不會覺得你休息夠了,而更難請後續的假期?」
林小姐育有兩名幼兒,一個三歲、一個剛滿一歲。生第一胎時她在大型外商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她的職務不少同事能分擔,因此請育嬰假順利,在家照顧孩子到滿一歲;但現職外商公司規模小、風氣較保守,不僅申請育嬰假受挫,還伴隨隱性壓力。
「我的工作只有我能做,一個蘿蔔一個坑,請假就變成其他人要扛,會覺得愧疚、造成別人困擾。」
她指出,雖然台灣法規禁止懷孕歧視、強調性別平等,但職場還是存在「潛規則」,面試現在的職位時,她曾猶豫是否要坦白有生育規劃,「我一直很擔心,怕講了有不好的聲音,覺得剛來又要請假」。
鄭小姐表示,她有朋友請完育嬰假回歸職場,就被冷嘲熱諷、年度考績被打很差,對方直接回應是「請育嬰假」之故,後來雙方進入訴訟。
而這也不僅是他人經驗,鄭小姐說丈夫任職金融業,其公司無論男女幾乎沒人請育嬰假,都是八週產假一結束就回到職場,「他們薪資是底薪加獎金,出席跟獎金連動,有經濟理由,也有同事壓力,你不來就害到別人」;當她詢問丈夫要不要請育嬰假時,對方直覺就是「想,但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