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去年9月曾提出,現行規定博愛座為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透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改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草案由於碰到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原則,因此需要重頭送審。
據中央社報道,社家署長簡慧娟指出,自民國105年起開始蒐集各界意見,邀請交通部、縣市政府與民間團體開會研議,最終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中優先乘坐博愛座「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擴大優先乘坐對象。
簡慧娟表示,現階段難以給出時程表,因為身權法修法不僅涉及博愛座議題,尚有其他條文須修正,正重新蒐集各界意見,儘快研提身權法修正條文,加速將草案送交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