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去年9月曾提出,现行规定博爱座为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乘坐,透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修法改为“有其他实际需要者”,草案由于碰到立法院届期不续审原则,因此需要重头送审。
据中央社报道,社家署长简慧娟指出,自民国105年起开始搜集各界意见,邀请交通部、县市政府与民间团体开会研议,最终将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条文中优先乘坐博爱座“老弱妇孺”修正为“有其他实际需要者”,扩大优先乘坐对象。
简慧娟表示,现阶段难以给出时程表,因为身权法修法不仅涉及博爱座议题,尚有其他条文须修正,正重新搜集各界意见,尽快研提身权法修正条文,加速将草案送交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