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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Yahoo新聞)台灣死刑存廢之爭 這一次可能通過釋憲塵埃落定
11樓 JosephHeinrich 2024-4-18 16:29
聯合國兩公約為何影響台灣死刑制度?

根據台灣政府的「國家人權協會」公開資料,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ER)是將《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之內容條約化,也是最具綱領性與核心地位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中提及,「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
台灣1967年尚未退出聯合國前已經簽署上述兩公約,但批准程序一直未完成。2009年,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兩公約」,明定其具國內法效力。但是,死刑存廢卻一直在台灣沒有定論,也是歷屆總統的燙手山竽。馬英九近年來也公開表示,簽署「兩公約」不等同台灣需廢除死刑制度。

12樓 JosephHeinrich 2024-4-18 16:30
死刑判決的爭議案例

過去台灣有若干死刑判決及執行,並牽涉使用不人道的刑求,人權團體據此表示,台灣許多死刑判決及執行多半具有嚴重法律瑕疵,在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以及人權價值下,執行死刑與改善台灣治安無關。
譬如,1996年,台灣服役軍人江國慶被指為軍營營區一宗女童性侵兇殺案兇手,在一年內遭槍決。但在台灣監察院後來的調查報告指出,江國慶的「自白書」是由台灣國防部「反情報總隊」以連續37小時的嚴酷身體刑求逼供取得,而重新翻案後,找出兇手另有他人,江國慶案件被認為是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之後,首宗被台灣政府確認的「冤獄錯殺案」。台灣政府後來需補償江國慶家人台幣1億318萬新台幣,並對時任空軍作戰部司令,台灣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及多名涉入此案的軍方人員索償。
台灣人權工作者張娟芬則針對目前的台灣關押的37名死囚案件調查發現,37人涉及的67件死刑判決中,有31項的「重要證物」(譬如沒有找到兇器,或屍體),還有25項的重要證物沒有調查,(譬如兇器沒有拿去鑒定)等等。張女士說,死刑是對犯人最嚴厲的法律懲罰,在辦案品質上應該有最嚴格的管控,但多半以「自白」作為判處死刑證據,無法令她信服。

13樓 JosephHeinrich 2024-4-1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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