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曼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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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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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回國」少的一類人,原因其實挺簡單的,就是單純的不想,怕麻煩,生活上也不方便。
在我入籍之前要出國旅遊還是挺麻煩的,尤其是瑞士還沒加入申根區之時,最不麻煩的就是回中國,買張機票就能走。所以那之前我幾乎是每年回去一次。
入籍之後情況就發生了變化,我覺得我回去每次都看一樣的東西,不如邀請我家人過來玩,每次我們還能去周圍的國家旅遊,而且他們也能吃得好休息得好,似乎更合算。因為我家住上海,簽證、乘飛機都還算方便,經濟條件也允許,所以直到2020年前,我家人差不多每兩年來一次瑞士,最長的一次住了半年。所以從北京奧運那年算起,我有整整11年沒有去過中國。
其實我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我去中國到底是為什麼。我覺得除了看望家人和幾個好友外,那裡幾乎沒有太多吸引我的東西,我一不是吃貨,二怕旅遊踩坑(其實還是踩到了),滿街的攝像頭和朝陽大媽的震撼力,確實讓我很猶豫。
今年頭一次我一個人回去就住在家裡,我的生活習慣已經和家人不一樣了,早晨6點不到我就起床去附近的健身房鍛煉,我的習慣是回來吃頓營養豐富的早餐然後晚飯精簡,但他們是倒過來的。上次回去帶了丈夫就住了市區交通方便的民宿,但附近沒有健身房只能偶爾在北外灘跑步,耽誤了我的力訓。
最後也必須承認,旅行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蘇黎世直飛上海一直只有瑞航才有(轉機太累了我真的吃不消),往返機票經濟艙差不多在一千瑞郎上下,我只是作兼職,收入有限,申請中國簽證還要再加近300瑞郎的支出(簽證外包提價了),都夠我去北海郵輪旅行一次了。
有評論對我和我家人的經濟狀況有疑問,我在此略作解釋。既然我說了我作兼職,那自然是有所放棄的,因此做的是自己喜歡的事,代價是薪水並不太高,一張機票和中國簽證費用差不多要耗去我近一個月的工資,好在有丈夫支持。而在中國期間,與我工作相關的網站都是上不去的,所以損失的還有工資。至於我家人,除退休金外還有藝術創作收入,所以機票錢倒也不算什麼。他們過來住在我們家吃住都由我們承擔,所以對他們而言也就只掏個機票費用罷了。
不過關鍵還是,我回去幹什麼呢?見見親友?見完親友呢?大部分時間其實也沒什麼可以做,挺無聊的。在這邊我夏天可以和朋友去徒步登山,冬天可以去走雪泡溫泉,有話敢說暢所欲言,再不就去鄰近的國家看看,開車最多幾個小時也就到了,風景好空氣好食品質量不用擔心,所以說,我寧可家人來這裡旅遊休息,多看看世界。
(2025年1月5日)因為有評論跟我就攝像頭進行討論,那我再做一些補充:
看來看去,我注意到了我和許多知友的分歧其實在於對誰的不信任更多,且聽我分析。
攝像頭自然不是個擺設,我說它的存在目的是為了監控,大家對此應該沒太多異議。看起來多數知友更不信任的是其他被監控的人,認為監控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自己的同類(其他的監控對象)損害,而對實施監控者的信任度則很高,超過了對其他被監控者的信任。
但我一直想表達的,則是我對實施監控者(即國家機器)的不信任超過了對其他被監控者的不信任。如我在下面的一個評論回復中所言,我有(太陽出山前)晨跑習慣,在我的必經之路上有一個安全死角,那裡安裝了一個攝像頭,還有若干路燈。作為一名女性,我覺得這個攝像頭的存在是合理和有必要的,至於是不是需要在那裡(大約十米距離,跟上海地鐵常見的通道差不多長)安裝16個攝像頭,我想答案也是很明了的。
很多民主國家的國民對攝像頭(即國家機器實施的監控)常常感到不安,就是因為誰都不希望民主被任何人或機構/組織以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劫持,比如為了打擊恐怖主義。普通民眾不可能了解監控視頻如何被使用、誰被(重點)監控、此類視頻何時被銷毀,等等。這種不透明會引發對國家機器的不信任,所以在民主國家,媒體可能揭露濫用情況,普通民眾也可以運用民主工具來限制國家機器。以瑞士為例,警方本來甚至不可以對潛在恐怖分子進行電子監控,還是2021年6月13日的一次全民投票賦予了他們這種權力。
而歐盟內部一直就在為保護民眾私隱做出努力,比如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和2023年11月9日通過的《數據法案》(Data Act)是為了保護民眾的數據安全與私隱,2021年4月提出的《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草案則旨在全面禁止無差別的大規模監控和基於人工智能的社會信用體系。
即便如此,歐盟和瑞士的民眾對政府和國家機器的不信任度也並沒有中國高。
綜上所述,關注的焦點、(不)信任對象的不同造成了我和不少知友在對攝像頭(監控)所持態度上的不同,我保留自己的看法,也不打算強迫任何人改變他/她的看法。我不喜歡國內那麼多的攝像頭,最多就是我少回去幾趟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