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方面對決議文的解讀:
依時間及政權轉移,中華民國政府有不同的解讀:
兩蔣執政時期:
「聯合國提出並通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替中華民國的席位的議案,是不符合聯合國憲章的非法行為,標誌著聯合國自身的墮落與變質。中華民國政府與全中國人民,決不承認其有任何效力。」1971年10月27日,蔣中正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中自稱:「以臺澎金馬為基地的中華民國政府,乃是大陸七億中國人民真正代表。恢復大陸七億同胞的人權自由,乃是整個中華民族的共同意願,乃是我們決不改變的國家目標和必須完成的神聖責任。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對於主權的行使,決不受任何外來的干擾,無論國際形勢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將不惜任何犧牲,從事不屈不撓的奮鬥,絕對不動搖不妥協。」
據美國國務院「台北5869」號解密電文,當時的駐台大使馬康衛曾應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楊西崑要求,召開秘密會議。楊西崑向蔣中正提議,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以行政命令通令全島進行公投決定台灣前途,並由台灣人民選出制憲會議。楊西崑表示蔣中正不反對此方案,但需要美國表態支持。美國總統尼克森及其高級顧問季辛吉因為正在籌劃北京之行,未理會這個方案,美國外交系統也不支持此方案[8]。
李登輝執政時期:
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失去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但並未失去中華民國自1912年以來的獨立主權。中華民國政府自1945年起即實際管轄、有效統治臺灣,仍然對內最高、對外排他地代表臺灣,是具主權的合法政府。
陳水扁執政時期:
台灣政府在聯合國應該有自己的席次,推動以台灣名義參與聯合國並非分裂中國。「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沒有代表權,形同『政治隔離』下的國際遊牧民族,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應該受到國際社會正當而尊嚴的對待。」
國民黨主張:
中華民國政府在不挑戰中國代表權的前提之下,以「中華民國」之名義重返聯合國,類似其他分裂國家如南北韓或前東西德模式。(2007年,國民黨)
民進黨主張:
現存在台灣之中華民國不為聯合國承認,「台灣為中國之一部份」也未曾出現在聯合國各決議文,因此台灣政府將致力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2007年,民進黨,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是代表中國,在聯合國中的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台灣政府仍然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就是承認台灣的主權屬於中國,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一項與「2758號決議文」,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既是中國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此點證明聯合國早已認定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馬英九執政時期[编辑]為因應「活路外交」、「外交休兵」政策,自2008年起中華民國政府不再向聯合國提案申請入(返)會,僅向聯合國所屬之專門機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