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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美國之音中文網)流亡港人指護照被取消震懾效果有限 港官表明屬報復英國行為 學者質疑無合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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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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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發表于:2024-6-12 23:10
香港警察局外的佈告欄上可以看到被通緝的流亡活動人士羅冠聰的簡介。(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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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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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于:2024-6-12 23:10
倫敦 — 香港政府星期三宣布,已取消六名“潛逃英國”的民主活動人士的香港特區護照,並稱他們是“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有受影響的人指,措施對其日常生活影響甚微,而香港政府已經多次針對他們,震懾效果有限。香港保安局局長表明,措施是對英國進行的報復。有學者指,事件或令外界難以再相信香港證件的法律地位。
針對六名人士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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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發表于:2024-6-12 23:10
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鄭文傑 (美聯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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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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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發表于:2024-6-12 23:10
其中一名被取消護照的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鄭文傑對美國之音說,認為事件有可能與英國起訴包括香港經貿辦官員在內的三人為香港收集情報、監控海外異議人士有關,因為香港政府只針對了在英國的被通緝人士。
他說:“我相信這是一種就該次‘港諜案’事件的報復,而這也充分顯示出,我們這些民主活動人士被懸紅通緝,就成為了政治和外交上的人質,當香港、中共政權以為和覺得某個國家的政府對我們不友善,就會找一些人去報復、去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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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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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發表于:2024-6-12 23:10
“對日常生活影響甚微”

鄭文傑指,措施對其日常生活影響甚微,因為他們在去年被通緝後,根本不會使用香港特區護照,而是使用其他證件。
他又指,其他措施似乎只適用於香港,但或會對海外的人構成寒蟬效應,不敢與被針對的六人合作或有任何金錢上的來往。
他說:“不過,當《國安法》通過之後,其實這些所謂震懾、威嚇的效果已經在當時暴露出來,往後幾年再加諸更多的措施,只不過是玩很多不同的花樣,一再去提醒國際社會跟其他的人,‘我很重視這些事,我很關心這些事’,只是一種姿態,實則上的震懾效果我相信只會越來越低,因為大家都已經適應了,實際上也沒有進一步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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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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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發表于:2024-6-12 23:11
一人指從未申請或擁有香港特區護照
在網上稱為“攬炒巴”的劉祖廸(美國之音/鄭樂捷)

海外網媒《棱角》執行總監劉祖廸指,他從沒有申請或擁有香港特區護照。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就回應指:“你可以取消我的護照,但永遠取消不了我作為香港人的身份,終有一天,我們應得的,都會堂堂正正地取回。”
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也說,他在2020年於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予內政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
同樣受影響的霍嘉誌在其YouTube節目《升旗易日報》指說,措施中的“執業資格暫時吊銷”是針對他的香港大律師資格,他指他早已預料到這個措施。霍嘉誌在2008年取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但《大公報》2022年7月的報道已發現香港大律師名冊中沒有他的資料,當時他未被通緝。
霍嘉誌補充說,羅冠聰及在六人名單之上、他的節目共同主持蔡明達都沒有BNO護照,英國政府應該給予兩人英國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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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發表于:2024-6-12 23:11
港官員表明報復英國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六人列為“指明潛逃者”。
他說:“我們留意到英國政府、政客、組織、媒體,是刻意抹黑我們政府,亦企圖想影響我們在香港進行一些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審訊,而這六名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所以我們認為現時是適當時間,要把這六位人士列明為指明潛逃者及實施相關措施。”
至於部分人士有經營收費的社交平台帳戶,鄧炳強說付費訂閱是違法行為。
他說:“任何人士,無論你用任何平台向這些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是處理資金,都是違反這個措施,最高可以判監七年。”
鄧炳強被記者問到,撤銷護照是否有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遷徙往來自由,他否認指公約有列明基於國家安全的例外情況,做法不僅適用於香港,亦適用於所有文明社會。
他又說,相關人士若希望回港自首可以向入境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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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發表于:2024-6-12 23:11
學者:難再令外界相信香港證件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對美國之音指,英國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國,經常批評香港施政,又給予香港人移民英國的BNO簽證計劃,香港政府過往一段時間都以“戰狼”方式針對英國。
他說,香港政府有權通緝相關人士,但他認為護照是一份向外國證明相關人士身份的證件,藉此在有需要時取得適當的保護,不應隨便取消。
他說:“護照的一個意義是,對於持有護照的人士,將來重新回國時的一個保證。要取消這個保證,一定要有法理依據,有合理的基礎。除非正式驅逐他出境,否則護照發出了就沒有理由取消他的護照。”
他指,香港政府希望威嚇他人不要支持被針對的六人,而假如六人沒有其他證件,他們就會成為國際人球。
他說:“問題是,從此以後,(香港政府)還會不會為其發出的護照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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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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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發表于:2024-6-12 23:11
英國人權組織敦促政府立即公開譴責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譴責香港政府“無恥的舉動”,指當局進一步針對、恐嚇和壓制六人。
他說:“香港政府在數百萬香港人正紀念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五週年的日子,特別是612立法會示威這天撤銷六人護照,絕非巧合。我們敦促英國政府立即公開譴責這種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並保障這些社運人士以及其他在英國尋求庇護的香港社群的安全。這次事件引發對23條在香港及其他地區應用的嚴重擔憂,英國和其他國家政府應密切關注並準備好作出相應的回應。”
美國之音已經向英國外交部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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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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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發表于:2024-6-1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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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24-6-1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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