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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Yahoo新聞)六四 35 周年|李家超以「個別日子」形容 未談是否成禁語 籲小心有人「借題發揮搞事」|Yahoo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樓 發表于:2024-6-4 21:50
【Yahoo 新聞報道】今日(6 月 4 日)是「六四事件」35 周年。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政府上周新聞稿以「將至的敏感日子」形容,是否代表「六四」已經成為禁語;市民談論、悼念六四、以至在銅鑼灣點蠟燭是否違法,警方會否制止;李家超回應時,未有正面回應「六四」是否禁語;他並且以「個別日子」一詞回應,並指政府立場清晰,稱「任何公眾活動必須守法」,又指仍有力量嘗試破壞香港穩定和國家安全,市民需要「小心有人騎劫議題,借題發揮去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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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于:2024-6-4 21:50
李家超說,《公安條例》、《港區國安法》以及 3 月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經以明文規管了不同類型的活動,重申任何活動必須守法。
李並且稱國家安全被危害的「悲痛經歷」已經在 2019 年時經歷過,「我亦都提醒大家,呢啲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佢嘅風險會突如其來,我哋唔好『好了傷口就忘記咗痛楚』」,「香港仍然有力量嘗試破壞香港的穩定 以及嘗試破壞國家安全,我們小心有人騎劫議題,借題發揮去搞事,所以任何活動必須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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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發表于:2024-6-4 21:50
評論「47 人案」 籲不能對國安掉以輕心
李家超今早在開場發言時評論高院上周裁決的「47 人案」,並形容其為「極其嚴重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指當中 45 人被定罪已顯示出「犯罪計劃的規模大和嚴重性」;又指案件顯示相關計劃的目的是要破壞、摧毀或者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
李又提到,法庭的判辭確立了「顛覆國家政權罪」元素裏面的「非法手段」,並不限於使用武力;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同被納入;又指今次案件顯示出「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是真實的」,籲外界不可掉以輕心,要時刻警惕,「唔可以好了傷口便亡了痛,唔可以容許傷口再被劃開,唔可以讓香港再受難忘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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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發表于:2024-6-4 21:50
裁決反映《基本法》違法? 李家超:重點在於「無差別」否決
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昨日表示,《基本法》當初的設計已經容許了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有記者問到現時裁決是否代表了《基本法》條文已經違反了《港區國安法》,是否需要修改。李家超就回應指,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時,是按照預算案的利弊審議,可通過或不通過,亦可作任何意見甚至修改。
他提到,「如果任何一個立法會議員,他已經講明,我唔理你內容好與差,總之就無差別,你一拎嚟我就否決;那麼法庭好清晰,就係違反了《基本法》第 73 條。」他並指,認真審議是市民的期望,「市民睇到立法會審議任何議案,都希望佢哋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如果完全不考慮利弊,就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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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發表于:2024-6-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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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24-6-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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