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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诉诸权威是逻辑谬误吗?
六年級 十級
1樓 發表于:2024-2-27 15:25
答:#诉诸权威#


“诉诸权威“指控经常用来反对资历的意义,是年轻人最想用、最爱用、也最常用的“思想武器”之一。
但是这个武器是有使用须知的。
之所以诉诸权威是错误的,是因为客观事实的有效性绝对的高于权威的断言。
在有相反的、双方共同认定的事实的前提下,认为权威与客观事实相悖的断言有高于客观事实的效力,这才叫做诉诸权威的错误。


举个例子,一边是双方都认同的、与权威理论
相抵触的实验数据的前提下,认为权威的理论更正确,这个叫做“诉诸权威的谬误”。
但是,如果在你们的讨论中不存在“双方都认同的事实”呢?
现在的天平两端就不再是“事实vs权威”,而变成了“你(或你自己选择的权威)vs权威”。
事实 vs 权威,权威输。
你(或你选择的权威)vs 权威,资历较浅的权威只能被实践性的认为比较不可靠。
看清楚加粗部分——实践性的、比较不可靠。
这不意味着宣布“较小的权威的观点肯定是错的”——是对是错,因为没有事实这一终极权威的在场,根本没有答案。
但是事情逼在你头上,你必须要对这事有一个确定的态度去往下做计划、做决策、开展行动,由不得你说“都有理、都对”这种片汤话,你将不得不在实践层面上下个赌注——比如你自己(或你喜欢的另一个医生)觉得自己是消化不良,而钟南山
说你是胃癌——你将必须具体的决定自己是要去住院还是吃一包胃肠药。
这时,你总要下一个赌注。
注意,没人反对你把赌注下在小权威那一方、你自己那一方,这是你不可剥夺的权利——人有一意孤行的自由,
但是,看清楚,
如果对方处在与你同样的位置上选择了“下注到较大的/与你选择相反的权威那一边”,
那不叫“诉诸权威的谬误”。


同时,你一定要注意,“那个权威比你(或你选择的权威)有更多的经验和成就”,这本身是一个事实。
你只是认定“我自己独立判断的权威”的有效性高于了“这个人经验比我多”这个事实而已。
至于这种认定本身算不算“诉诸(自身)权威”的错误,老实说,在形式逻辑上是毫无疑问算的。
只是,人类注定要犯下这种错误,因为人类没有“不用自己的意志来指导自己的判断”的功能。
“诉诸自己理性的权威”,是人类无法摆脱的、唯一的行为模式,指责它是“错的”,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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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风仁樱
最後回復:浅风仁樱
最後回復時間:2024-2-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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