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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的法学教材绝大多数都可以说是乏善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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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發表于:2024-3-4 16:32
甚至有个别教材是教授挂名、学生执笔(甚至是本科生执笔)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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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于:2024-3-4 16:34
至于马工程教材嘛……其地位决定了肯定是教授自己亲笔写的

不过质量更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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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發表于:2024-3-4 18:53
回復3樓 @張樹人 的內容:
話說我的某位前男友也是在大陸學法學的,之後又去了美國繼續修讀法學……我一直蠻好奇大陸的法學不是和西方的不兼容嘛……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至少能兼容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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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發表于:2024-3-4 18:55
回復5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我覺得這跟法系有關係,主要是英美法系和歐陸法系之間的區別,當然還有蘇格蘭、魁北克等地的混合法系⋯⋯
所以即使「西方」的法學,恐怕各國之間差異也很大。
确实……西方和西方的差别可能比西方和中国的差别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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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發表于:2024-3-5 07:20
回復9樓 @張樹人 的內容:
中國大陸是歐陸法系,據說很多法律是從德國借鑑的;而美國則是海洋法系/普通法系,和很多(前)大英國協國家差不多

这个问题其实相对复杂。就比较法而言,大陆的刑法受德国、日本影响较多;刑诉法受美国影响较大。至于民法,财产法(合同、担保)与商法受美国影响较大,总则部分又是典型的德国产物。

 

当然,影响最大的部分应该还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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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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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復時間:2024-3-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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