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有2篇帖子。 内容转换:不转换▼
 
点击 回复
74 1
百度贴吧实名认证系统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楼 发表于:2010-10-16 22:03
一派护法 十九级
2楼 发表于:2010-10-16 22:04

 
                                               贴吧实名认证服务条款
             
第一条 实名认证服务的申请

      任何贴吧用户如需贴吧实名认证服务,均需要由用户自行向百度贴吧提交申请。用户在申请实名认证服务时,须保证提供自身身份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百度贴吧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进行注册或认证。
  
第二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百度贴吧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贴吧、i贴吧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百度贴吧协议、贴吧吧主协议和百度贴吧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贴吧实名认证用户(以下简称用户)违反以下协议中任意一条款,百度贴吧有权对其关闭部分权限、暂停或者直至删除其帐号。

1.用户须积极登录自己的i贴吧,原则上每周在i贴吧的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
2.用户须及时对所自己的i贴吧内存在的不良信息(如广告、辱骂、猥亵、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百度贴吧协议的内容)进行删除,对违规ID进行处罚;
3.严禁用户滥用管理权限,删除网友正常发言;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贴吧协议、不符合i贴吧版面主题、或不适当的内容设置为精品贴、置顶贴等;
4.严禁用户组织或参与任何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的行为,如爆吧,刷屏,恶意灌水,人身攻击等;
5.用户帐号严禁转让或租售;
6.严禁利用产品漏洞对百度或百度用户造成不良影响;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8.用户不得实施对百度公司的一切不恰当的行为;
9.对于用户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百度贴吧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第三条 附则

其他百度公司认为用户不恰当的情况,百度保留进行适当处理的权利。
最终解释权归百度公司所有。
本条款至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回复帖子

内容:
抱歉,系统已内测完毕,本吧不能发帖
抱歉,系统已内测完毕,本吧不能发帖
用户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快捷键:Ctrl+Enter)
 

本帖信息

点击数:74 回复数:1
评论数: ?
作者:巨大八爪鱼
最后回复:巨大八爪鱼
最后回复时间:2010-10-16 22:04
 
©2010-2024 Arslanbar Ver2.0
除非另有声明,本站采用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许可协议进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