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有20篇帖子。 内容转换:不转换▼
 
点击 回复
1078 19
本站目前的缺陷是人治,不是法治!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楼 发表于:2013-7-9 13:51
得制定本站协议才行,不然还真成了人治了
一派护法 十九级
2楼 发表于:2013-7-9 13:55

而且用户就算是犯了规被处罚了之后还不知道为什么。

这也同时是百度的缺陷。百度的贴吧协议根本没执行,实质还是人治。

@JosephHeinrich

一派护法 十九级
3楼 发表于:2013-7-9 13:55
所以本站的规定我们必须完全按照里面的执行。避免“人治”
一派护法 十九级
4楼 发表于:2013-7-9 13:56

凡是用户犯了协议里面的内容就处罚,但如果协议里面没提到就不得处罚。不然用户不知道为什么。

协议可以由全民投票提出和修改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5楼 发表于:2013-7-9 15:40
那么赶快写吧,我暂时没心思写。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6楼 发表于:2013-7-9 17:05
至于非法灌水处罚,我想到的:


一段时间内非法灌水:

涉及经验未达到10的警告,

涉及经验达到10未达到50的暂停加经验1天,

涉及经验达到50未达到250的暂停加经验2天,

涉及经验达到250未达到500的暂停加经验3天,

涉及经验达到500未达到1000的暂停加经验4天,

涉及经验不少于1000的暂停加经验5天。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7楼 发表于:2013-7-9 17:05

回复:6楼

以后就这样了。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8楼 发表于:2013-7-9 17:06

回复:6楼

补充:

超过三次一段时间内非法灌水涉及经验未达到10的,第四次开始每次暂停加经验1天。

一派护法 十九级
9楼 发表于:2013-7-9 19:12

总之协议制定出来以后必须严格按协议执行

协议没提到或规定的不得执行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0楼 发表于:2013-7-9 19:14

而对于协议的修订,我觉得采取:网友有意见的可以随时到那个社区意见反馈吧反馈,有异议的全民公决。

但至于6楼那个,现在本站人太少了,还没法投票表决通过,所以暂时就立即执行吧。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1楼 发表于:2013-7-9 19:18

百度贴吧里面的:①发帖速度超过xxx帖/s就自动封禁,②含有敏感词的用户名一发帖就全站封禁+IP封禁一天

这两样都没有写入贴吧协议

所以属于人治!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2楼 发表于:2013-7-9 19:18

回复:11楼

或者说:“机”治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3楼 发表于:2013-7-9 19:20

至于现在人数不是很多,我先一个人想,然后发布。

到时候网友有异议了再说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4楼 发表于:2013-7-9 19:29

涉及经验达到10未达到50的暂停加经验1天,
10/2=5

10/4=2 reminder 2

所以这条很不合理!

@JosephHeinrich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5楼 发表于:2013-7-9 19:29
百度贴吧都有很多水楼。。。
一派护法 十九级
16楼 发表于:2013-7-9 19:30
看来这个还必须全民公决才行。。。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17楼 发表于:2013-7-9 20:32
回复:14楼
我的底線:
一段時間內非法灌水:

涉及經驗不超過50的警告

涉及經驗超過50不超過250的暫停加經驗一天

涉及經驗超過250不超過500的暫停加經驗兩天

涉及經驗超過500不超過1000的暫停加經驗三天

涉及經驗超過1000不超過2000的暫停加經驗四天

涉及經驗超過2000的暫停加經驗五天

連續三次涉及經驗不超過50地非法灌水后再次非法灌水暫停加經驗一天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18楼 发表于:2013-7-9 20:32
我的底线:
一段时间内非法灌水:涉及经验不超过50的警告
涉及经验超过50不超过250的暂停加经验一天
涉及经验超过250不超过500的暂停加经验两天
涉及经验超过500不超过1000的暂停加经验三天
涉及经验超过1000不超过2000的暂停加经验四天
涉及经验超过2000的暂停加经验五天
连续三次涉及经验不超过50地非法灌水后再次非法灌水暂停加经验一天
执行总编 二十级
19楼 发表于:2013-7-9 21:48
并且建议每个吧由吧主申报本吧水楼地址,然后进行统一管理
一派护法 十九级
20楼 发表于:2013-7-11 08:37
但浅风仁樱属于合法灌水

回复帖子

内容:
用户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验证码:
(快捷键:Ctrl+Enter)
 

本帖信息

点击数:1078 回复数:19
评论数: ?
作者:巨大八爪鱼
最后回复:巨大八爪鱼
最后回复时间:2013-7-11 08:37
 
©2010-2024 Arslanbar Ver2.0
除非另有声明,本站采用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许可协议进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