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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如何看待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1楼 发表于:2024-7-3 23:33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500808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当法律不能维护正义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犯罪“
这句话再适合不过了!小天真们先别急着喷我。
你告诉老师?“为什么他不打别人,就打你?”,秀逗了啊这老师,学校管吗?懂?难道最后这法官的腰包又鼓了?呵呵。
我上初中的时候,学校旁边全是二流子社会败类,女的打架更狠,在楼顶上....打架告诉老师开除他?报警把他送进少年拘留所?兄弟!你懂的不少,你的想法不错,但是没用,不信你可以试试!
那怎么办?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以暴制暴!初一时我是三好学生,初二我被收”保护费“,因为我穷,我一顿饭就是两块五或者三块钱,那时跟我要钱就是要我命...每天都恶心我,我的快抑郁了!然后我就就是二好学生了,因为我加入了一个“帮派”,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别人说我“长这么高不打架挺可惜的”,然后就干呗,复仇完了,我也不想混了,但是没那么容易,因为时不时的叫我去“帮忙”,但是我从来没有霸凌别人,欺负弱小,之后的烂事我就不说了。我转学了...我恨这个学校,然后我回到镇子里上学,镇上虽然也有二流子,但是没有县里的二流子多,跟不上课,结果没考上高中,读了大专,为什么我这么倒霉?那时候摄像头极少,如果我那时悄悄把他宰了还不用加帮派自保是不是就安宁了.........哦,如果我出生美国就好了,我铁定考持枪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正当防卫!是不是觉得我很怪?或者很危险很奇葩?不,我一点都不危险,我羡慕你,因为你在蜜罐里长大,世界很美好~ 你没有经历过,自然不会理解我。。。好了,写的很乱,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过去就过去吧。
不知道你们还记得当年的苏州龙哥不,龙哥在实线变道和别车之后还要教训后车司机,结果拿出砍刀追砍时手滑,刀掉到地上后被司机捡起,随后就被反杀。这立马就在网上炸开了锅,正当防卫。
而这件事呢?都多少年了....并没有引起关注,直到最近.....是不是因为’不火‘所以不算正当防卫?


我匿名,没别的意思,我怕哪些脑子不好的人喷我,网络圣母给我滚,不要假设什么报警告诉老师找对方家长认怂交钱找他单挑转学,不要看几本书就以为自己懂得很多,纸上谈兵,无稽之谈!最后,我相信法律


永远不要求什么所谓的公平公正!但是更不要愤世嫉俗,自我放弃,人就这一次机会啊
: )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2楼 发表于:2024-7-3 23:33
证据比较充分就是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事件引起了受害人反击导致施暴者死亡事件。如果法官迫于所谓时代的限制和担心舆论导向情况下做出判决,个人感到很悲哀。
我们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校园霸凌有很深刻的体验(除开一些个别学校),对这种事感到无奈和悲愤,一般老师很难有效处理这种事情,也只有在家人的帮助下才有可能避免开来。只想说一句 :我国的基础教育环境提升还有待全社会的努力!


作者:大陵山人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7645056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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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3楼 发表于:2024-7-3 23:33
先占个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要构成正当防卫通常需要满足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根据《金睿、吴瑞红、金方敏与李万国、颜朝先、陈泗翰等生命权纠纷二审判决书》(2015)黔南民终字第857号,陈泗翰与李景全食堂排队时,李景全踩了陈泗翰一脚,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和抓打。与李景全一起的金睿等人也帮忙打陈泗翰。后李景全又多次伙同他人于楼梯、扎啤城等地殴打陈泗翰。放学后又将其拉到花竹园C区里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趁机将放学后同学贺晗给他的卡子刀拿出来,刺中李景全胸部,李景全也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反击,刺中陈泗翰的左背部,接着陈泗翰用卡子刀刺中李景全的胸部后就跑了。李景全拿起卡子刀在后面追,追击过程中扑倒在地上并经送医抢救无效。陈泗翰于此过程中也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4526705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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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4楼 发表于:2024-7-3 23:33

愁容骑士阿柛:


对校园霸凌,俺心里只有感恩,没有校园霸凌俺都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么有效有力!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5楼 发表于:2024-7-3 23:34
水番三石​:


我认为,背后的法律问题完全可以去看判决书。
祝好!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6楼 发表于:2024-7-3 23:34
白白的:


说白了还是家里没本事,要不然能判有罪?家里有本事的,杀人都没事。家里没本事的,就活该被欺负!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7楼 发表于:2024-7-3 23:34
如何看待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个人认为是追责制!
到目前为止,追责制被提起过很多次,但是都无疾而终,因为多数法官都不同意实施这种制度,很多人都对此表示不解!如果一个法官真的公正廉明,会害怕追责吗?你们希望受到保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你们的保护不是不追责,而是让你们有更好的可以主持公正的环境!
还有就是弱者保护问题,从来都不会保护真正的弱者,而是一直在保护那些表面上表现出弱者样子的人,比如死亡一方,而把死者生前的嚣张霸凌行为作为极小的参考,甚至说是双方互殴,有谁见过一个人和二十多个人互殴?
这背后牵扯到问题,可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这么简单吧,希望法律可以公正,希望法官可以讲理!


作者:金虎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500432660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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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8楼 发表于:2024-7-3 23:34
果然不存在:


不是吧,不是吧,主动犯罪的未成年屁事没有,被迫自卫的判八年。
说好的成文法呢?法官的自由度也太高了吧。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39楼 发表于:2024-7-3 23:35
野草:


校园霸凌,黑社会等频频发生的原因说明了什么?我觉得都是中国法律的问题所致。是法律的无能还是执法者的不作为,为啥社会这么乱?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0楼 发表于:2024-7-3 23:35
我是一个废物垃圾:


我在翠云峰下绿水湖边: 说实话,这位要是被霸凌死了,那个校霸也不一定判八年。
我对这情况只能呵呵一笑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1楼 发表于:2024-7-3 23:35
某匿名用户:


整个学校对霸凌漠不关心是我被恶心到的一点
让我想起来某些猪狗不如的老师“怎么他不欺负别人,就非要欺负你?”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2楼 发表于:2024-7-3 23:35
现在回想几年前的校霸,结合这个问题,我更觉得校霸是人渣。
我和那些所谓校霸应该永远不会再见了,我对他们现在的境况毫无怜悯之情。或许我现在可以像他们以前那样讽刺、欺负他们,但毫无必要。
偷东西赖账,不服就要喊一帮人揍你,打饭随便插队,体育课的体育器材都归其所属,厕所策划“军事”,晚上下课“发兵出击”,勾搭女孩子……
我仍相信他们的父母大概率不了解他们如此的所作所为。因为,在乡镇里,父母一心只求子女向善向好。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7636766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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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3楼 发表于:2024-7-3 23:35
某匿名用户:


当事人1999年6月的生日,案发是2014年4月,此时当事人才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是不承担刑事责任吗?
——知道答案了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4楼 发表于:2024-7-3 23:36
信他还我是秦始皇​:


邯郸,宁见法官,不见阎王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5楼 发表于:2024-7-3 23:36
银汉迢迢两万里:


第一,没有绝对公平
法律毕竟是维护整体秩序的工具
个人问题,往往被忽略和牺牲
第二,八年还好,毕竟一条人命
第三,全社会要对校园霸凌问题提高重视了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6楼 发表于:2024-7-3 23:36
国家法律最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出台校园暴力相关的律法。
既然校园暴力者能在学校对同学进行暴力行为,那么他以后出去社会呢?岂不成了一个潜在的罪犯?那么怎么保证人民的安全?
不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吗?那么祖国的花朵不断地被人渣残害,为什么就没有受到保护呢?这也不是第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了,为什么这些校园暴力事件没有受到重视?为什么学生的安全这么难以保证?学校不都装了监控吗,还是说学校的监控只监视学生有没有认真学习?其他时候都是坏的呢?
而且我觉得,媒体治法才是我国最悲哀的地方,许多事情只有被爆出来,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才会被审理,才有可能公正,那么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没有被媒体爆出来的那些案件呢?是不是不了了之了?这些我们无从得知。
所以说,强烈建议国家出台校园暴力相关法律,并且只要学校有装监控,就必须定时定期检查,必须是好的,这样才会在事件发生之后有足够的证据,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作者:不客气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50000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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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7楼 发表于:2024-7-3 23:36
作者:又见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564063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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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方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升学模式,本质上和pvp游戏的天梯/排位是一致的,成绩更好的分到一起,到更厉害的学校强强对决,成绩差的分到一起,变成鱼塘局菜鸡互啄。
在武力上有优势的,喜欢校园霸凌的,也应该采取这种模式。
建立个校园霸凌学校,跟打天梯一样,霸凌厉害的就进去,强强霸凌,排位升段升级,不能老把菜的和厉害的匹配到一起,菜的整天被虐用户体验很差,厉害的也没有能匹配的对手,霸凌起来太无趣。
霸凌的厉害的天梯分排位分高了应该升级,分配到更强的学校,学校里都配好军队的教官,可以邀请杨法王出来分享下教育经验,最终对决出最强的一批霸凌王者,升入成人监狱打职业,做到“按个人天赋和习性发展职业道路”。
这么做有几个好处:
1、解决实施霸凌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如果直接进去监狱,那失去了受教育机会,未来出来还是只能作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而进到学校就能获得应有的教育,社会治安风险大大缩小。
2、解决杨法王这批人的再就业问题,专业的事要找专业的人,我们要肯定杨法王在校园治理上的能力,自然界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3、建立了一条稳定的成人监狱青训体系,对未来的成人监狱职业化人士能进够进行更有力的管控。
4、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普通学生不再被霸凌天梯高玩虐,能安心从文化课上打出一片天。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8楼 发表于:2024-7-3 23:36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524792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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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有时候他们考虑得真的很片面,这儿不只有城市还有农村还有很多城中村,不是所有的人都高素质,受家庭影响,环境影响,你真的很难揣测到那些校园恶霸
他们在想什么
这图片来源于知乎的一篇回答,侵删
14年的时候我跟这个男生一样在读初三,我所在的地区是经济开发区,这一片儿正在发展,原本是农村,所以后来有了许多城中村。我初中读的学校,百分之九十都是附近城中村的孩子,我所在的班级还好,但是在普通班,一大群都是恶霸,他们大家用的是警棍、斧头、铁棍,根本就不是什么细木棍,他们与校外的社会青年关系密切,他们都是一大群人一起去打群架并且真的想把人打残的他们也做到了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49楼 发表于:2024-7-3 23:37
江涵​:


陈泗瀚的八年我很心疼,他明明无需承受这么多,他明明会有更好的未来!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50楼 发表于:2024-7-3 23:37

某匿名用戶:


看了判决书
 是他携带凶器杀了人并且逃跑了 所以那么重的吧。是互殴没错吧 因为双方都喊了人 被告喊的帮手没来...不过我也不懂法律 勿喷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组长 二十一级
51楼 发表于:2024-7-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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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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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复时间:2024-7-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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